问题 | 在同一个法院会审理两次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现实生活中,有的案件也可能进行两次以上的审理,例如:案件经过第一审程序后,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此时就开始了第二审程序,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法院重审;或者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会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也会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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