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过了三年还能理赔嘛? |
释义 | 交通事故过了三年还能理赔,若是受害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要根据权利被侵害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残疾等情况才能确定损失的具体数额,确定之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理赔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理赔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保险合同、保险单据; 4、行驶证、驾驶证;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等其它材料。 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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