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赠与的撤销有两类,分别是无因撤销和有因撤销。无因撤销的条件是: 1、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 2、赠与未经过公证。 有因撤销的条件是: 1、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2、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3、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