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出资的法律法规规定 |
释义 | 《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使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进行出资,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能以货币出资。对于股东使用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资,这些无形物必须是可评估作价且可以合法转让的。 法律分析 根据《公司法》第2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而法律另外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能以货币出资。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第一,股东采用“货币、实物”出资比较容易理解,就是拿现金。或者拿能用的,能换钱的有形物品投给公司,比如拿一套房子给公司用。第二,股东采用“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这些都属于无形物,此时,该无形物必须是能可评估作价的,同时又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拓展延伸 股东出资的合规要求与法律法规 股东出资的合规要求与法律法规是指在股东向公司注入资金时,需要遵守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股东出资的合规要求也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合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时限、出资方式的合法性等方面的规定。合规要求的目的是确保股东出资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性,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保障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因此,股东在进行出资时,应当仔细研究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出资的合规性,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结语 根据《公司法》第2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形式进行出资。然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能以货币出资。出资的合规要求涉及出资方式、金额、时限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确保出资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性,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保障市场秩序正常运行。因此,股东在出资时应仔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出资合规,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v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v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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