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残疾证是认定残疾人和残疾类别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种残疾。办理残疾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公民符合残疾认定标准。已经康复脱残达不到残疾标准的,不能办理此证。2、有相关医院认证。3、第一次申请残疾人证书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书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书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必须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第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县级残联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申请人核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残疾人证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样式见附件1)。地方残联负责发放和管理。视力残疾人证采用红色外皮,其他类别残疾人证采用绿色外皮。有视力残疾的多重残疾人可采用红色外皮的视力残疾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