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用户登录。选择CA登录 2.点击我要办事——发票办理 3.选择发票票种核定——购票人信息 4.跳出“保存成功”的提示后——点击下一步 5.签名并上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