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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中的先予执行规定
释义
    劳动仲裁先予执行裁决是一项特殊保障制度,用于解决劳动者工资被拖欠、工伤医疗费未得到保障等紧急情况。一旦裁决生效,法院无权立案受理和审理,必须直接执行。用人单位不服裁决提起诉讼也不构成执行阻却,法院应连续执行。
    法律分析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劳动仲裁先予执行的介绍
    劳动仲裁先予执行裁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裁决先予执行只要符合法定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法律规定由仲裁庭直接移送法院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才可以执行。显然,仲裁先予执行裁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
    法院无权对先予执行裁决进行立案受理和实体审理、审查。劳动仲裁先予执行裁决制度,是对劳动者工资被拖欠、工伤后医疗费得不到保障等,将严重影响劳动者生活甚至生存的紧急情况下设立的特别保障制度,劳动仲裁委员会一经作出先予执行裁决就发生法律效力,并直接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针对生效仲裁裁决提起诉讼,不符合法院受案范围,法院也就无权予以立案受理和实体审理、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预先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或者医疗费用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作为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程序法,其创设的先予执行裁决制度,人民法院应当遵照执行。
    用人单位不服先予执行裁决提起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不构成执行阻却。民事执行程序启动后,一般不得中途停止,而应依法连续执行,直到全部实现债权人的实体权利。执行阻却的形式有暂缓执行、执行中止和执行和解,执行阻却各种形式各有其条件,但用人单位起诉不构成仲裁先予执行裁决执行阻却的条件,法院应当连续执行。
    结语
    劳动仲裁先予执行裁决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特殊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一旦裁决生效,法院将直接执行,无需提供担保。法院对先予执行裁决不进行立案受理和实体审理,确保及时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生活稳定。用人单位不得阻碍先予执行裁决的执行,法院应连续执行,直到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四条 【先予执行】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一条 【生效调解书、裁决书的执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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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2: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