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记满12分后上路,是无证驾驶? |
释义 | 驾驶证记满12分后上路,是无证驾驶? 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12分的,若驾驶证被暂扣,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于在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考试。而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参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由此可知,当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记分满12分时,仅表明机动车驾驶人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不当然失去机动车驾驶资格。若该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合格,驾驶证将被发还。只有其拒不参加学习也不参加考试时,其驾驶证才被停止使用。 无证驾驶的情形有: 1、没有驾驶证的驾驶车辆的,被视为无证驾驶; 2、没有考试,不符合驾驶条件,非法取得驾驶证的,被视为无证驾驶;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暂扣的,被视为无证驾驶; 4、驾驶车辆超过准驾车型的,被视为无证驾驶; 5、持境外机动车、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被视为无证驾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该内容由 邓兴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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