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店要撤铺,公司在当地有其他门店,安排员工调店,员工不同意,要经济补偿怎么处理怎么处理? |
释义 | 员工与公司依法终止劳动合同时,员工可获得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若违法终止合同,则可获得双倍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公司的店铺撤店,如果与员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赔偿金,但有补偿金,在该公司每工作一年就有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果是被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则可按上述标准的双倍获得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员工拒绝调店并要求经济补偿,公司该如何应对? 当员工拒绝调店并要求经济补偿时,公司应该首先尊重员工的意愿,并与员工进行积极沟通。公司可以就员工的拒绝提出合理化解方案,例如提供其他福利或补偿措施,以减轻员工的不满情绪。同时,公司也需要评估员工的拒绝是否合理,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以确定是否需要提供经济补偿。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公司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最重要的是,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双方应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以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公司撤店的情况,如果与员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可获得补偿金,每工作一年就有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果是被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可按双倍标准获得赔偿金。在员工拒绝调店并要求经济补偿时,公司应尊重员工意愿,积极沟通,提出合理化解方案,确保公平、公正处理问题,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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