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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设工程申请建设用地许可证怎么办理
释义
    1、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人必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文件、图纸和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项目审批;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确认.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测绘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筑物位置),同时提供电子材料;
    六、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通过土地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的,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二.程序1。建设单位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向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相关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材料时,如发现可以当场纠正的错误,应允许申请人当场纠正;如发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纠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申报材料时,应登记项目建设报件,并注明收件内容和日期。
    四、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实后,将申请材料转移给项目经理。
    5、项目经理收到窗口转来的申请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要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转到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审核申请材料合格后,项目经理进行现场调查。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理完成签约工作,转设计科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过窗口发送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告,由项目经理填写《退货通知》,通过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建设项目直接关系到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陈述和辩护。
    8、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照《长春市规划局许可听证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当重新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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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6: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