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的证件材料包括:1、申请补办的一方准备好离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资料;3、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准备好上述证件资料,那么就拿着准备好的资料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和调出离婚档案,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即可。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当事人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只要拿着离婚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其本人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如果其本人把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都丢了,那么在复印离婚协议书时,还需要带着个人身份证去民政部门补办离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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