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外离婚判决在国内是否有效 |
释义 | 朋友的老公是外国人。前段时间,她老公在外国提起了离婚诉讼,外国的法院也做出了离婚的判决。但是,我朋友并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下在国内她究竟是算离婚了还是没离婚?国内会承认外国的离婚判决吗? 国是否承认您朋友在外国的离婚判决,需要看其是否符合我国承认的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您朋友的涉外离婚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则我国法院不予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或者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的,或者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或者该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的,或者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由于您提供的信息较为简单,我无法帮您做出准确的判断,请您提供更为详细的资料或者参照下述法律规定自行判断。 关联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经审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 (一)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二)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三)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 (四)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 (五)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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