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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标准
释义
    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的时间:
    1、自买卖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
    2、卖方交货给承运人之时风险转移;
    3、卖方在指定地点交货给承运人之时风险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百零七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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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9: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