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再结婚需要的证件: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一、结婚登记现场注意事项 1.双方须亲自到场,不得单方或委托他人,不得冒名顶替。 2.双方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预约单。 3.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应当与预约时保持一致。 4.如发现单方办理、冒名顶替或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与预约材料不一致的,预约失效。 5.如在预约时间未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预约失效,请另备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到登记处现场办理。 二、结婚证丢失补办需要些什么材料 结婚证丢失补办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原登记机关或者档案局出具的档案证明;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三张。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原件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 三、最新结婚证办理手续有哪些 领结婚证所需证件 1、男女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双方户口本或是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3张两寸近期男女免冠合照,一般都是红底。 4、非直系或三代旁系无血缘关系证明(结婚登记处领取表格填写即可)。 5、离异者需要准备离婚证或是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全文》第二十三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