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解除关系,谁先提出谁吃亏,是真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上并没有“谁先提离婚谁吃亏”的这一说法。离婚可以分成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前者是双方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事务等问题处理清楚,共同做出离婚的决定,后者是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孩子、财产分配不满,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在这两种离婚方式中,并没限制说需要哪一方先提出离婚或者会先提出离婚的人是过错方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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