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环保检查2021多长时间结束 |
释义 | 律师分析: 成都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已明确,即深入实施铁腕治气,大力推进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细颗粒物浓度40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率达到80%及以上;各区(市)县要确保完成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和总量减排任务。简阳市、都江堰市、邛崃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要确保持续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锦江区、斜区、龙泉驿区、舶江区、双流区、新津区要力争细颗粒物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开展清洁降尘行动加快施工工地完成文明施工管理整改。全市新取得土地项目原则上全面推进装配式建设方式,2021年全市房建I程项目装配率不低于4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有关行业、专业等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要求。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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