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抱养孩子的户口登记问题 |
释义 | 抱养的孩子上户口流程如下:1、拿到民政局发的收养证明,确定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2、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需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3、养子女和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会因为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最终消除。抱养的孩子上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该内容由 何伟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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