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处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