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官的职能 |
释义 | 检察官的职能如下: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_; 3、对于公安机关侦_的案件,进行审_,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_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只限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一般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则由有关机关进行处理。 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别的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调查研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逼供信,正确区分和处理不同矛盾。 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于任何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别的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三)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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