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无法判决的案件怎么办 |
释义 | 一般来说,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但是民事案件有的案件很复杂,需要延长审判期限,有的需要中止审理,等待另一案件结果才能出判,有的案件被告找不到,需要公告送达有的案件需要鉴定等等,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发生,进而导致法院无法及时作出判决。如果因案件复杂无法作出判决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判决有问题的案件怎么投诉 法院判决有问题的案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作出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判决不公涉嫌审判法官个人的违法犯罪,可向当地的纪委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无法送达传票怎么办 法院传票不能直接送达可以采取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规定,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 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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