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异地分公司注销流程有哪些吗
释义
    1、持要注销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分公司需要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和一般公司注销不同之处)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总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注销分公司所需要的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当地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5、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一、企业注销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2、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4、委托授权书(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6、印监卡(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8、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9、带上公章、私章、财务章,要填表盖章;
    10、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11、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1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1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因违反《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14、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1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17、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清算需移交什么材料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拟留)。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拟留)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一份拟留)。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原件一份拟留)。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原件一份拟留)。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原件一份拟留)。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原件一份拟留)。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一份拟留)。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8、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原件一份拟留)。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1)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原件拟留)。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原一份件拟留)。
    (2)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复印件一份拟留)。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一份拟留)。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17: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