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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黄经营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涉黄经营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如果是协助组织卖淫,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如果卖淫、嫖娼的处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其实也并不是所有的经营场所只要涉黄就必须要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涉黄案件当中,所有的参与人和直接责任人都要被判刑,而且,嫖客和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是要按照强奸罪定罪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开办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出店经营、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确需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或者临时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必须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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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1: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