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具体看合同的约定来具体分析。首先,期限本身也是一种利益,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还款期限越晚,意味着借款人可以使用资金的期限越长,这对借款人而言是重要的经济利益,因此出借人原则上无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其次,借款期限是判断借款人是否构成迟延履行的时点,如果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至时仍未偿还借款,就要承担逾期还款的责任,可能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再次,借款期限对其他法律制度的适用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