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具体的合同或协议签订的时候,属于承包类的协议,以发包方为甲方,买卖类的合同,以卖方为甲方,以劳务类的合同,以用人方为甲方等等,具体合同或协议在签订的时候根据情况不同而临时确定甲方也可以。合同的甲乙双方确定是根据订立合同的主体等具体情形确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是合同的主导方。甲方是合同中双方平等主体的代称,也是为了方便在下文表述时使用简称。甲方一般是出资方或投资方,也就是经营的主体,处于主导地位,以出资方作为市场的主体或称主导市场为甲方市场。合同其实就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而民事主体本身在法律意义上就是平等的,因此,做甲方、乙方其实对于合同的本质并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只要合同当中约定得清楚就可以,只是基于社会的需求,客户一般处在强势的一方,我们一般让客户做甲方,但是比如房屋租赁的合同,租客一般就是乙方,可能也是因为地位的悬殊,但是这并不影响双方合同的具体内容,更多的是满足社会的一种需求。 借款合同甲方乙方的确定。借款合同的甲方为出借人,借款合同的乙方为贷款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判断,合同中一般指提出限制要求的一方为甲方,被要求遵守限制要求的为乙方。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