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上写定金不予退还合法吗 |
释义 | 合同上写定金不予退还不合法,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或者因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则定金是应当退还的,且因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定金应当双倍退还。 格式条款是有效的,但是根据有关规定,格式条款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2、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此外法律规定,当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可见法律的规定是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合同一方当事人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该内容由 袁立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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