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集中办理和单独办理两种方式:一是集中办理。主要适用于已参保且有单位、社区、劳动保障站所管理的人员。办理流程: 1、进行数据核对采集。首先通过提取参保数据与公安身份证信息比对,产生《社会保障卡数据核对采集表》(以下简称采集表)。其次是由单位、社区、劳动保障所、村劳动保障协管人员组织发放《采集表》,交参保人员进行逐项核对、更正和补齐信息。三是以相反流程,将《采集表》返还给数据采集公司,由数据采集公司进行第二次核对后,录入到全省统一卡管平台。四是省厅通过省卡管平台,对录入信息进行第三次核对,交制卡厂商。卡厂进行第四次审核后,进行制卡。对每次核对有无的数据,以反向流程退返到上一责任人进行修改和更正。修改和更正完成,再按流程进行下一步报送。 2、领取社会保障卡。由单位、社区、劳动保障所、村劳动保障协管人员组织发放社会保障卡。二是单独办理。主要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漏发、新增参保和需要补换卡的人员。办理流程: 1、数据采集。持个人身份证,到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领取《采集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粘贴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参保信息、签字后交表即可。补换卡的,还需交补换卡费用。 2、领取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之日起两个月后,到数据采集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凭身份证件领取社会保障卡。三是委托他人办理。主要适用于16周岁以下儿童和不会写字、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办理的人员。 1、数据采集。办理时携带证件:为16周岁以下儿童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其代理人须携带办卡人户口本、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办卡人关系证明;16周岁以上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领取社会保障卡。办理时携带证件:代理人和委托人,须携带本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或社区开具的与领卡人关系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