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带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和出险通知书。 (二)交通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划分双方的责任,对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进行审核。事故证明上应表明事故双方责任划分以及赔偿方式,经济赔偿执行凭证则说明具体赔偿的项目和金额。 (三)保留所赔偿对方损失的凭证。如先垫付的医药费收据发票等,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不予赔付。 (四)向保险公司递交索赔单证。包括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误工证明、事故证明、赔偿执行凭证、赔款通知书等。 (五)领取赔款。递交索赔单证后,保险公司内部程序走完,就会通知你领去赔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