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套路贷应如何认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套路贷认定: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如以低息无抵押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 2、制造资金流动等虚假支付事实; 3、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 4、恶意提高贷款金额; 5、软硬兼施索债。应注意非法讨债引发的案件与常规贷款案件的区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也不使用常规与借款人形成虚假债权债务,不视为常规贷款。因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索债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