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份合同内容不一致法院的判决标准: 1、如果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有顺序,根据意思表示最新最近,不违反合同目的,可以根据合同成立的时间顺序确定,以后一份合同确定的内容为准; 2、如果签订时间相同,则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确认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 双方不能就合同解释达成协议时,起诉法院的,由法官综合案件及相关证据材料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