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相互保是一种集体保障方式,其保障对象为相互保会员。在保障范围内,如出现风险事件,相互保会员可以获得一定的理赔或赔偿。相互保的保障属于共同保障还是按人数平分,需要根据相互保组织的规定来确定。如果规定为共同保障,那么在出现风险事件时,每位会员应承担一定的分摊责任;如果规定为按人数平分,那么在出现风险事件时,每位会员应获得相等的保障。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相互保是指由一定数量的自然人或法人组成的相互保组织,以共同承担风险的方式,为会员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 2.《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共同承担风险的比例或者方式。 3.《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对于损害赔偿,应当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