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合同正式生效之前,是否可以取消合同? |
释义 | 合同在生效前可以取消,但一旦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也可因不可抗力或一方拒绝履行解除合同。合同生效要求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合同生效需符合法律规定。合同书形式订立需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时,合同也成立。 法律分析 一、合同没生效之前能取消吗 合同没生效之前能取消的,但是一般不能反悔,合同成立后对当事人就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当事人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或者因为合同存在不可抗力或者一方当事在合同生效前表示拒绝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三、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 1.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 2.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不一定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3.合同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合同在生效之前是可以取消的,但一旦合同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除,或者因不可抗力或一方在合同生效前拒绝履行而解除。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合同成立并不代表生效,合同的生效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书形式的合同在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若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则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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