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以扣押、查封、冻结、扣留、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或者固定的与案件有关、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和文件,包括: (一)违法犯罪所得及其孳息; (二)用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 (三)其他可以证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情节轻重的物品和文件.,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以扣押、查封、冻结、扣留、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或者固定的与案件有关、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和文件。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以扣押、查封、冻结、扣留、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或者固定的与案件有关、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和文件,包括: (一)违法犯罪所得及其孳息; (二)用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 (三)其他可以证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情节轻重的物品和文件.,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以扣押、查封、冻结、扣留、调取、先行登记保存、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或者固定的与案件有关、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和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