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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审理程序包括的几个阶段
释义
    1、开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
    2、仲裁庭通常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开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5)宣读鉴定结论。
    3、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并经双方当事人质证。
    4、当事人进行辩论。
    5、调解,裁决阶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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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9 5: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