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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女子被他人冒名办网贷,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释义
    可以不还。如果用户被人盗用身份证办理了网贷。只要用户可以拿出合理的证据,证明不是自己本人申请的贷款,就可以不还。一般用户发现自己被别人盗用身份证办理了网贷以后,要立即报警,查看放款的网贷公司是否尽到合理有效的审查义务,如果是网贷公司的问题,用户本人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征信受到影响,还可以请金融机构进行澄清,如果金融机构拒绝,可以向法院进行诉讼。在确认借款无效后,还可以主张名誉权侵权,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能索要经济赔偿。
    发现被别人冒名贷款,为防被骗,应准备好维权的材料和证据,及时报警,再联系放款方协商。可以向对方说明被冒名的情况,让对方找冒名贷款的人催款。同时,查探对方是否尽到合理有效的审查义务,如果放款方存在过错,用户本人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征信因此受到影响的,可以让对方帮忙消除不利影响。放款机构不依不饶的,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借款无效后,可以主张名誉权侵权,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能索要赔偿。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要去触碰法律的红线!《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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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3: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