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在瞒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会负什么责任 |
释义 | 现在瞒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会负刑事责任。新冠肺炎疫情自发生至今,因其传染性较强,已经造成了大量人员感染及严重的经济损失,故早在2020年1月20日,卫健委就已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虽然新冠肺炎属乙类传染病,但违反新冠肺炎防疫及管控政策的行为却属于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的“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七条 依照本法的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第六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