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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能否设立居住权
释义
    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人可以设立居住权,但设立居住权期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一、租房不合法,租赁合同有效吗
    按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是不得出租的:
    1、房屋未依法取得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属于共有房屋但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5、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
    6、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被抵押,又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房屋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所以,租房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将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无效。
    如果确定这是出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的,那么承租人可以向其主张损失赔偿。
    如果确定是双方的过错,比如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了国家的、集体的或第三人的利益,那么就要追缴双方取得财产,并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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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1: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