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是按照受害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顺序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原则上采取协商分割的方式。因为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特点是对受害人近亲属的指向性赔偿,既不是受害人的遗产、也不是受害人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