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区别简析 |
释义 | 诈骗罪与民事欺诈的区别与联系问题,是否交易中存在骗就是诈骗,下面简要分析如下: 一、诈骗罪和民事欺诈的共同点 1、欺骗行为的存在。常见的欺骗行为如虚构事实、夸大事实、隐瞒事实等。这在两者中均普遍存在。 2、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会给受害方造成一定损失。 二、 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本质区别 诈骗罪和民事欺诈具有共性特征,但仔细分析,二者还是有许多本质不同。这些本质有助于我们正本清源。 1、主观目的不同。主观目的非常主观,一般需要从客观行为予以推断。《刑法》规定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体来说是行为人完全不付出任何对价,即通过骗取对方信任而非法占有财物。民事欺诈行为一般来讲是用夸大事实或虚构部分事实的办法,借以创造机会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通过履行约定的民事行为,以达到谋取一定利益的目的。形象点说诈骗罪是骗钱而不付出代价,民事欺诈是创造平台赚钱,一般付出对等代价。 2、客观行为不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客观表现方面也是不同的。 (1)欺骗内容不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都虚构了一些事实情况,但虚构事实的程度、类型是不同的。基本事实是决定受害方做出决定的主要依据。如果行为人虚构了基本事实,则对方不能了解行为人的主要情况,所做出的相应行为是建立在完全虚假的事实基础上的。而辅助事实则是一些细枝末节的情况,不足以影响相对方的判断。一般而言,诈骗罪主要是虚构了基本事实、主事实;而民事欺诈主要虚构了辅助事实、从事实。 (2)履行能力和行为不同。诈骗罪的行为人根本不打算实现自己的任何承诺,客观上也没有实现承诺的可能,或这种可能微乎其微。虽然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的目的是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本质区别。但由于主观目的需通过客观行为推断出来,且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不确定的和变化的。故区分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关键应该是履行能力和行为。只有履约的实际能力和行为才能决定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也才能正确区分民事欺诈行为和诈骗罪。在个案中需要具体分析。 (3)承担责任方式不同。是否积极的承担责任不能作为决定民事欺诈行为与诈骗罪的界限,但可以作为参考因素。一般而言,民事欺诈行为人本来就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因此总是积极的承担责任,是主动的承担。而诈骗罪的行为人则是迫于法律的威慑,而不得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是被动的承担。 整体而言,民事欺诈虽然也存在虚构、隐瞒事实,但仍在民事法律关系范围内,仍应由民事法律、政策来调整,受害人可以通过变更、撤销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已到相当程度,必须以刑法来规制。 民事欺诈行为与诈骗罪虽也不是完全对立的,两者亦可相互转化。实践中,部分行为人一开始没有非法占有故意,但因客观情况变化,或因其他原因,行为人逃避或拒绝履行义务,非法占有对方的财物;更有部分行为人一开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后来积极履行民事义务,放弃非法占有。 因此,律师在办理诈骗类案件时,一定要深入剖析案件事实,尤其是当事人的客观行为、履约能力,确定当事人的主观故意,以期准确定性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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