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应该从重处罚吗 |
释义 | 累犯是应当从重处罚,但不可以加加重处罚。累犯从重处罚,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法定量刑情节。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确定一个基准刑,在这个基准刑之上再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最终量刑,从重处罚不得超过法定量刑幅度。如故意伤害罪中致使受害人重伤的量刑幅度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基准刑是5年,累犯按10%加重处罚就是5年6个月,最高不得超过10年。加重处罚,不是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情节,只适用于量刑原则。加重处罚是指数罪并罚时,可以在所判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并可以超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执行刑期。我国刑法对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可以超过15年,判15-20年,拘役可以超过6个月,判6个月到1年,管制可以超过2年,最高判到3年。 一、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不仅适用于重罪犯,也适用于轻罪犯;拘役只适用于轻罪犯; 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革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犯罪严重的犯罪分子,拘役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刑期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适用于犯罪较轻的罪犯; 4、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给予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在释放或者赦免后5年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构成累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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