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审判人员适用回避的情形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4、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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