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病个人低保有哪些? |
释义 | 发生重大疾病后的低保申请条件: 1、救助对象患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等各地人民政府确定的能申请低保的其他重大疾病; 2、由救助对象本人进行书面申请; 3、对符合救助条件者按照各地的具体标准实施救助。 1.什么是“大病医保” 所谓的“大病医保”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也可以部分或全部通过大病医保支付。 也就是说.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以进行二次报销。 2.“大病医保”都保什么病 有人会问,既然是“大病医保”,都保哪些大病呢?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而此次大病医保是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界定的标准,并非特指哪些病种。这种以医疗费用高低程度来界定“大病”的标准,相对以病情定义“大病”,覆盖面更广,受益人群更多。 3.“大病医保”保障哪一部分人群 “大病医保”的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这两类参保者。也就是说,未参加任何社保的人群,以及参加职工医保体系或者享有公费医疗的群体,不能享受大病医保待遇。另外,大病保险个人不用再额外缴费,参保所需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基金中划出。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报销越多。 4.“大病医保”能报销多少 在界定大病保险的标准上,各个地方有不同的做法。以展开试点的湖南省长沙市为例,该市将医疗费用超过10万元、不足20万元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这一部分医疗费用将按照60%的比例进行报销。例如,某参保人员患大病花费15万元.10万元以内部分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报销;超过部分的5万元,纳入大病保险.按照60%报销,即可报销5万元×60%=3万元。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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