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地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怀孕后,带户口本、 结婚证 、 身份证 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生育保险 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注意需要办理 准生证 。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 社保 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 女职工 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 医疗费 。 法律客观: 《广州市生育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