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机动车登记证补办后,车牌号码是否变更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补办车辆登记证书,车牌号码是不变更的,还是原来的车牌号码。下面,我说一下车辆登记证书的补办条件及申请所需要的材料: 关于办理条件: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关于申请所需要的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要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如果是自然人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如果因为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要出具有关证明。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