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如何申请从取保候审措施变更为拘留措施?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将取保候审措施变更为拘留措施,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具体的变更程序和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应当向取保候审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理由和必要性,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2. 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作出决定; 3. 如果变更为拘留措施,申请人应当被立即送往看守所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对于已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有新的犯罪行为或者其他情况,需要变更取保候审措施的,经取保决定机关批准,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变更取保候审措施应当按照适用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被告人有法定拘留的必要性,应当执行拘留。被告人有法定逮捕的必要性,应当执行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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