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民警对违法嫌疑人当地盘问、检查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本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民警对违法嫌疑人当地盘问、检查的规定,包括维护社会秩序、继续盘问等;二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包括设定权利或义务、剥夺、限制权利或撤销义务、变更权利或义务以及不作为等。 法律分析 一、民警对违法嫌疑人当地盘问、检查有什么规定 1、民警对违法嫌疑人当地盘问、检查的规定如下: (1)为维护社会秩序,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2)对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嫌疑,依法可以适用继续盘问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3)对其继续盘问。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依法适用继续盘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种类 1、按行为性质划分,可分为: (1)设定权利或者义务的行为。包括赋予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如颁发营业执照可以使一个新的民事主体诞生;设定某一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如对甲公民发放房屋产权证书。 (2)剥夺、限制权利或撤销义务的行为,对公民、组织已有的能力或权利,行政机关可以剥夺,如吊销某企业的营业执照;也可以限制,如海关扣留某走私嫌疑人是限制其人身权利,扣留他的进出境物品,是限制其行使财产权利;卫生局责令某企业停产整顿,是限制其经营权利。对公民、组织应承担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如税务机关因某国有企业确有困难,根据其申请决定免除其应缴纳的所得税。 (3)变更权利或义务的行为。对公民、组织已有的权利或已经承担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变更,如在发放了土地所有权证后,考虑到有不合理因素,又决定将其中一部分土地划给邻村所有,再如,税务机关根据某企业的申请减少了其应缴纳的税款。 (4)不行为,或称不作为。行政机关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职权不履行,称不行为或不作为。不作为不是否定行为,否定行为是已经作为了,比如公民甲申请营业执照,某工商局决定驳回,不予批准,这是否定行为。如果该工商局不予答复,不作决定,这是不作为。行政机关不行为也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结语 民警对违法嫌疑人的盘问、检查有明确的规定,为维护社会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具体行政行为可分为设定权利或义务、剥夺、限制权利或撤销义务、变更权利或义务以及不作为等。这些行为在法律框架下,确保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的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2020修订):第三章 任务和权限 第二十一条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等执行逮捕、追捕任务,根据所协助机关的决定,协助搜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人身和住所以及涉嫌藏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或者违法物品的场所、交通工具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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