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屋不是登记在当事人名下的,当事人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