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前有人欠我钱,现在在法庭上起诉他,法院传他,他签的字,现在不认帐,他说不是他签的,赖帐 |
释义 | 别人欠钱的起诉流程如下:1、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2、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的,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有人欠我钱现在他不还可以告他吗,因为欠有凢年? 他人欠钱的,债权人可以携带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依法准备好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债权人需要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有效期限及时向法院起诉,否则对方会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他欠我钱,我起诉他对他有什么影响,他没有多少钱,但他的儿子很有钱。 别人欠钱到法院起诉的起诉状内容应当包括原告与被告的姓名,性别,住址,民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有证人的应当提供证人相关信息。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别人借我的钱,我现在,找他没钱还我,能起诉他,人是外地的吗? 法律分析:别人借钱不还不可以异地起诉。借款到期不还起诉,一般只能是两个选择:一是被告所在地,一是借款行为发生地。除非借款人是外省的,才可以跨省起诉。民事诉讼所在地受严格的管辖权限制,如果自行去其他地方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的,会移送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男朋友欠我钱,我向他要,他删除了我,现在把我拉回来,说想我,我说发红包,他发了500,我不理他,他在手机上起诉,会伤害我吗? 男朋友欠钱不还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朋友欠我钱,还我,现在他老婆起诉我不当得利怎么办 当事人起诉他人欠钱不还的程序一般包括:提交起诉状,缴纳诉讼费;审查;审理;判决等。诉讼费用则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确定: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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