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内容不明确时,按照国家标准或通常标准履行;价款需按订立合同时市场价格履行;履行地点需按货币接收方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履行期限可随时履行,但应给对方准备时间;履行方式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履行费用由履行义务方负担。 法律分析 当事人如有关于合同内容的约定不明确,应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履行。如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应按照合同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如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则应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如需付款,则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如需交付不动产,则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如属于其他标的,则应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应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 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该内容由 刘金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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