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超过休息时间安排员工上班,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应当支付三倍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