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二次抵押贷款怎么办理? |
释义 | 现在快速发展中的中国寸土寸金,对于土地的开发利用越来越广泛,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后进行抵押贷款后资金仍然不够,会对土地使用权二次抵押贷款,办理二次抵押贷款首先必须要取得第一次抵押权人的同意才行。 具体来说是由各地国土资源局的具体规定而定了,一般来说可按如下操作流程进行: 一、首先一般需取得第一抵押权人同意该第二次抵押事宜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要弄清楚需办理二次土地抵押的土地上是否有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或是有在建工程的等,如有地上建筑物、其他负责无的,应准备好其合法产权证明材料,如有房产或在建工程的,需先办理房产或在建工程的抵押登记;(该类材料一般提供复印件即可); 三、抵押双方协商委托具有相关评估资格的评估公司对需抵押的土地出具土地估价报告(提醒一下有房产或在建工程的一般亦需评估);(该类材料一般须提供原件); 四、抵押双方签订好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清单等,如果土地、房产共同抵押或多宗土地抵押的,须明确土地(各宗)抵押贷款额;(该类材料一般要求提供原件); 五、如涉及土地分割、分摊的一般需要提供土地分割评估、抵押范围图原件;(分割、分摊土地抵押一般须经抵押双方盖章确认后再到当地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办理); 六、抵押权人出具的地价确认证明原件; 七、准备好抵押双方的资格确认材料(复印件):企业一般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个人一般提供个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等; 八、如是委托办理的,准备好经办委托书原件(申请者为个人的委托关系双方须到受理地点当面签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公正委托书;申请者为企业的一般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别忘了提供受委托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准备好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并按填好申请书各项内容,加盖双方公章(一般可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受理点领取或在网上下载); 十、最后带上原来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受理点办理即可;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必须是在土地合法明确土地使用证的使用人的前提下,办理土地使用权二次抵押贷款的土地上如果有房产或建筑,需要先办理登记房产或在建工程的抵押,抵押贷款有一定的风险存在,在办理时请仔细谨慎思考。 一、办理土地证的时候需要带的资料 办理土地证需要的资料有: 1、《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 2、抵押双方共同填写的《国有土地抵押申请审批表》; 3、双方填写土地抵押合同一式三份; 4、地价确认文件(地价评估报告、地价确认批复)各1份; 5、经公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和贷款合同各1份; 6、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提供的资料:原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契税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各1份; 7、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及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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